商务部:再制造产品进口已开始试点,6个月内相关部门将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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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透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今年6月印发的自贸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的若干措施,就是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为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商务部牵头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印发了实施细则,开展新闻宣传和培训解读,确保各项试点措施落地见效。
3个月以来,已有13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对于放宽外资企业专家、高管及其配偶停居留期限,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一般货物48小时内放行等含金量高的试点措施,有关企业、个人已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正如刚才海关介绍,航空货运提速将极大推动跨境电商物流效率,也让贸易和经营主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和红利。大家可以关注了解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好这些试点措施。
对于备受关注的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各地在充分调研经营主体诉求的基础上,已经提出了试点方案和产品目录。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将按要求在6个月内作出决定,相关进展将及时向大家通报。
对于暂时入境修理货物免关税、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披露、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实施供方自我声明等试点措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也正在加快制订配套管理办法、细则、指引等,将尽快对外发布。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抓好试点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范围,充分释放改革开放红利。试点实施一年以后,商务部将组织开展评估,把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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