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加装好了要启用,为何非得找物业敲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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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的蒋先生日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称自己居住的老小区最近加装了电梯,大家都翘首以盼,等着乘电梯上下楼。结果却发现,虽然工程早已结束,但电梯却一直无法启用,楼内居民们都很着急,其中还有一位93岁的独居老人。据蒋先生称,楼组长给大家的答复是现在问题卡在了“物业不给我们敲章”上,他很纳闷:“为何启用个电梯还要找物业敲章?”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后,回答如下——
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移交后,开通前要委托物业或专业单位作为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来对电梯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上述规定意味着,老房加装的电梯像前些年那样采取“由业委会盖章,由居民自管”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按照新规定,要取得特种设备证开通运行电梯,必须先要委托小区物业,或者市场专业的单位、市场主体来管理电梯。
而在上述《管理办法》出台前,上海市和区就已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来解决加装电梯建成后的运维管理问题。在实际运作中,考虑到操作上的便利性,多个区出台的指导意见均倾向于委托小区物业来作为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
以蒋先生所在的虹口区为例,虹口区曾于2022年10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虹口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通过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加装电梯运维管理,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即原则上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加装电梯管理职责,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为“加梯后时代”把好维护关。这正是蒋先生所说的启用电梯要找物业盖个章的原因。
然而,对许多物业公司而言,原先的管理职责中,并不包含电梯的管理与维护,接手电梯后也势必会增加相应的管理成本,而这也是一些物业公司不愿意接手管理电梯的原因。因此,一些小区确实出现了蒋先生遭遇到的情况,即物业不愿意接手管理电梯,拒绝在相关协议上盖章,导致电梯无法顺利启用。
在此,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居民在加装电梯全过程中应该和物业进行有效的沟通,让物业从前期就参与其中,为加装电梯完成后物业顺利接管奠定基础。避免前期不沟通,后期物业不肯接管;另一方面,对于建成后电梯运维资金的筹集也要早做预案、早作协商,与物业沟通好运维资金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合理、透明地收取和使用运维资金。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还明确,“加装电梯的所有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且没有自行管理能力的,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确定使用管理单位。”因此,属地街道也应该及时搭建平台,在居民和物业协商遇阻时,组织多方进行协商,并从中多方协调,尽早促成管理协议的签订。
(原标题为:《电梯加装好了要启用,为何非得找物业敲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