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司法环境成上海软实力“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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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加坡银行,一家山东企业,地域上和上海没有关联,业务上也不经过上海。但是,两家企业却在谈好1亿余美元的合同后,相约来到上海一家咖啡馆里正式签订协议。因为信任上海金融法院,两家在谈判时约好,选取上海金融法院作为纠纷解决地,为此特意赶到上海签了合同。
作为到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家专门的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3年来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744件,审结20050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5469.9亿元人民币。上海金融法院推出一系列保障金融司法环境举措,受到国内外企业、投资者的广泛好评,已然成为上海城市软实力的一张闪亮名片。
大力保护中小投资者
今年5月11日,中国首起普通代表人“集体诉讼”案在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落槌,标志着中国在司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创立于1984年的飞乐音响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然而,就是这样一家知名上市公司,却在2019年11月遭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处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300多名股民据此认为,飞乐音响应该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2019年全国两会上,来自上海代表团的人大代表提出的证券市场“割韭菜”问题,曾引发广大投资者共鸣。案件数量多、司法成本高,投资者损失难以具体计算,单个投资者维权成本过高……制度上的不完善,让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反过来又影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伊始,便在保护中小投资者、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破冰”。2019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首创“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其又与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制作了“多因子量化计算模型”,可以快速计算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行为造成的投资者损失。针对单个投资者维权成本高的难题,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全面实践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
飞乐音响被判构成虚假陈述,需赔偿300多名原告共计1.23亿元。更重要的是,该案判决生效后,如果还有其他投资者想要索赔,且事实与理由与本案相同,可以直接适用本案裁定,无需另外开庭,极大减轻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我们通过审理典型案件,厘清了市场规则,规范和引导了金融交易行为,保护了投资者权利,最终营造了法治化的金融市场环境,提升上海这座城市的‘软实力’。”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说。
公正司法获国际认可
纵观过去几十年间国际上的几大金融中心,不难发现,司法“软实力”始终是背后重要的制度性支撑。曾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在跨境商事纠纷方面的法律建设亟须加强。2019年时,我国只签订了39个关于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双边条约,且主要为非发达经济体,绝大部分是普通的合同和侵权类民事案件,金融案件很少。
2020年,上海金融法院在审理一起境内公司与境外关联公司金融纠纷时,判决认可香港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维好协议”作出的判决。该案也成为内地法院首例裁定认可与执行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裁判案件。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辉表示,本案判决充分显示了上海金融法院的专业性和开拓精神,对于“维好协议”涉及的诉讼主体适格性、判决终局性和公共利益认定等问题做出了合理判决,具有重要的规范指引作用。
审理全国首例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纠纷案、认定原油掉期交易中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应依约适用国际惯例(ISDA协议)、确立香港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申请内地法院财产保全的审查标准……3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一批重大跨境金融案件,受到境内外广泛认可,极大提升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
在审理案件之外,上海金融法院还注重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提升上海法治“软实力”。定期发布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与典型案例,提供相关案件审理指引,为涉外金融交易主体提供稳定的裁判预期……让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跨境金融交易纠纷进入我国司法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解释权和话语权。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