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吴义勤:版权保护需加强服务商主动过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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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与作品产量均呈现井喷式增长,并逐渐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的理念正在持续强化。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吴义勤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建议明确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在接到权利人对单一网站投诉的侵权作品量累计达到500部后,不仅应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还要对重复侵权的盗版站点采取屏蔽搜索显示等主动过滤措施,切断盗版传播途径。
投诉量累计达500部后平台应履行“通知-删除”义务
中国版权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62亿元。面对盗版难题,相关主管部门重拳出击,在制度保障的同时,“剑网2022”专项行动等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持续打击,整治关键难题;网文行业也在政府指导下联合反盗,司法、行政、科技等手段相互支撑,聚合起打击力量。
当前,网络文学盗版治理进入新阶段,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盗版等方面,而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是用户接触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主要途径。
吴义勤谈到,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要求,明确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在接到权利人对单一网站投诉的侵权作品量累计达到500部后,不仅应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还要对重复侵权的盗版站点采取屏蔽搜索显示等主动过滤措施,切断盗版传播途径。同时,对于境外具备明显盗版特征的网站(如没有ICP备案)联动国家的网信、通信通管部门进行站点屏蔽。
降低维权成本 加强科技反盗
网络文学因其易被复制、易传播的特性,常常出现同一作品存在多个侵权主体,且多分布在全国不同区域的情况。
吴义勤建议,有关部门审慎对待以个案裁判文书的形式变更既有管辖模式的做法,尽快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在此过程中,应将权利人维权成本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综合考量,并继续认定原有的被侵权人(原告、权利人)所在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针对应用市场,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应用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事前,应用市场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通过事先审查方式减少侵权冒用者,并且简化投诉材料,方便权利人进行投诉;事中,应用市场应建立对开发者的定期审核机制,特别是在接到权利人投诉后,要主动沟通开发者核实问题,尽快下架侵权App或侵权作品;事后,要持续完善版权审核制度,对被反复投诉的开发者出台封禁账号等必要措施,避免重复侵权的行为发生。
此外,吴义勤还建议,深化政企协作力度,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共建高效运行的网络文学版权管理机制。相关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这一管理机制,聚合网络文学生态力量,帮助权利人快速解决版权保护纠纷,并与司法机构协作,从发现盗版侵权线索到投诉举报再到屏蔽下架或起诉维权,形成高效的监管与司法联动体系。
“在侵权人手中,技术让盗版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但用在监管方和权利人手中,新技术能够助力实现反盗智能化、打击精确化、治理高效化的目标。”吴义勤谈道,建议深化政企协作力度,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共建高效运行的网络文学版权管理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韩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