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飞代表:建议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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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新疆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库车市长宁路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李运飞带来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的建议》。
李运飞表示,当前,从各地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来看,还存在建设标准不一、模式多样、缺乏政策依据等问题,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部分乡镇街道未设置专门的消防职能部门,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形同虚设,一些小单位小场所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李运飞表示,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2011年至2023年发生的13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中,有5起由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线路故障引发,共造成21人死亡,有2起由遗留火种引发,造成6人死亡。以上火灾事故都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不实、组织机制不健全、消防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我所在的库车县,常住人口约54万人,2022年GDP达427.06亿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28万家,仅高层建筑就有437栋,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从事防火监督的干部仅有6人,火灾防控的压力非常大。同时,距离库车市长宁路消防救援站最远的乡镇有101公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至少需要1.5个小时才能赶到现场,很难快速有效处置火灾。”李运飞谈到。
他建议,一是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6号),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职权,实体化运行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推进乡镇(街道)明确行政机构负责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明确事业单位负责指导村委会、居委会自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要求,通过依法赋权或委托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等权限纳入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基层消防监管。
三是加强群防群治和宣传教育。发挥村(居)委会自治作用,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网格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培养村(社区)、楼栋和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统筹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格,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乡镇必须建立专(兼)职消防队,鼓励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微型消防站,完善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机制,提高专职消防员的待遇,提高初起火灾的扑救效率,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