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准入机制不透明?伍爱群委员建议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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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有企业准入机制不透明,安排“自己人”享受市场化薪酬待遇?即便市场化选聘,岗位要求也是为特定人选“量身定制”,考试考察只是“走过场”?部分市场化选聘的外部职业经理人因“莫须有”原因退出,沦为表明市场化“决心”的摆设?
全国政协委员伍爱群。 受访者供图
2023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伍爱群,带来一份《关于加快完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提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发文指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先后被列入国企“十项改革试点”和“双百行动”。
伍爱群称,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转变国企经营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2015年,宝钢等央企已开展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近千户子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近5000人,近百家省属一级企业也开展了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
然而,市场化选聘的改革进度仍然较为缓慢。他指出,目前只有少数国企的少数中高管人员实现了职业化和市场化聘用,大多仍是组织和行政任命。尤其是作为改革重点对象的垄断性国企,尽管取消国企行政级别进行多年,仍然照搬国家机关行政管理模式,改革步伐缓慢。
“从内部看,部分企业准入机制不透明,仍存在安排‘自己人’享受市场化薪酬待遇的现象。从外部看,部分市场化选聘岗位的要求条件为特定人选‘量身定制’、考试考察‘走过场’等现象仍存在。”伍爱群表示,国企的选聘机制也有待完善,尚未形成公正的入口关。
“严管理、少授权”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照搬一般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为避免“出错”,管得过多过死,还存在随意减少约定薪酬等现象。有些企业存在排外心理,授权不够充分,影响职业经理人有效履职。
此外,部分国有企业对于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的科学客观性不足,退出机制也有待完善,考核结果及人员去留取决于个别领导意见的现象仍有存在。“一些企业本质上仍是内部近亲繁殖,为表明实行市场化机制的决心,对一些考核优异的外部职业经理人以‘莫须有’原因实施退出,这些做法与中央精神严重背道而驰。”伍爱群说。
针对上述问题,伍爱群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改革激励相容机制,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对经营管理者进行选聘、考核和激励,通过市场化的经营运作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劳动用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建设,实现选人唯贤、竞争择优、奖优罚劣、进优汰劣,激发人的动力和组织活力。
二是严格把握选聘标准,切实把好入口关。坚持党委领导,党组织在总体导向、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上级纪检部门在考试考察等流程上担起监督责任。推动选聘标准指标化,全面衡量候选者能力素质水平,包括职业操守、职业化能力、业绩表现等。落实竞争性招聘,既要吸收内部优秀人才,更要面向外部人才市场,通过竞争择优,坚决打破企业内部繁殖的怪胎,不断提升人才质量和企业活力。
三是完善薪酬激励政策,建立激励相容机制。兼顾国企薪酬体系特点,同时体现行业市场化收入水平,在一定标准上保持浮动和差异。建立多元化薪酬激励体系,既包括固定工资收入,也包括奖金、股票等不固定或风险收入,既含有限期收入,也含有股票期权等远期收入。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把好使用关。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党性教育,激发担当作为,建立完善监督制度。推进契约化管理,做到充分授权,建立权责清单,明确边界和流程。完善考核制度,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导向,合理设置指标,明确依据和标准。坚持客观公正评估绩效,严格兑现考核结果,坚持依据考核结果决定留任或退出,切实维护考核的严肃性。
五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创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增强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归属感,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才价值。建立改革容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激发企业家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的勇气。建立有效的追责追溯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