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药品被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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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药品因药品监督局抽检不合格被暂停交易资格!
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天麻胶囊等药品交易资格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号),暂停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麻胶囊等5个药品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交易资格,这五个药品分别是:
天麻胶囊/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编码:136067)
注射用阿奇霉素/峨眉山通惠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编码:ZD173578)
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编码:121080)
心达康片/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编码:ZD185315)
肉蔻四色丸/甘肃省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编码:130921)
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通知,以上被暂停交易资格的药品,均来自2021年12月国家食药总局网站发布的各省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抽检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查,需氧菌总数限度,可见异物,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等等。
被暂停交易是小事儿,按照既往案例,已有多家企业被当地省药监局处以行政处罚,比如去年11月份,安徽省药监局对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小儿止咳糖浆案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70万,没收违法所得。
新《药品管理法》以来,也已有多家药企因生产劣药被重罚。
去年9月23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因生产劣药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没款合计为9740175.5元。
此处罚源于2020年7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50号)》,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等1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就包括标示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生产的9批次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通告》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而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暂停交易的心达康片等药品,查询国家药监局去年12月份相关通知文件,比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新浪医药 编辑:刘伟(健康资讯浏览中国基层健康网www.mdm.org.cn )